院级学术报告(讲座)的申请及注意事项

作者:吴亚霄 时间:2021-11-05 点击数:

根据学校文件(科研处字[2021]1号关于发布凯里学院2021年教学研究基本任务及认定条件的通知)的规定,教授、博士每年必须完成一场学术报告,副高职称教师两年完成一场学术报告。学术报告时间原则上春季学期安排在3月—6月,秋季学期在9月—11月。年初由分院向科研处上报本年度计划做学术报告的教师名单,并每月上报计划和总结。现将分院学术报告的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总结如下:

1.申请教师本人填写“凯里学院学术报告申请表”(附件1)、“凯里学院学术报告汇总表”(附件2)和“凯里学院学术报告计划表”(附件3),并将以上表格电子版发给科研秘书汇总,同时双面打印“凯里学院学术报告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签字(正面申请人和背面承诺人)后交科研秘书处。

2.为宣传学术报告(讲座),申请教师本人需打印学术报告宣传海报2份,分别在学校图书馆和分院宣传栏处张贴并拍照留底;同时,可选择在分院网站发布学术报告(讲座)公告。

3.提前联系新媒体中心学生(刘骏辉18076100155)负责现场签到事宜,签到表复印一份交科研秘书处存档。

4.学术报告结束后,撰写学术报告(讲座)报道(配现场照片),并在分院网站发布。

一审:吴亚霄

二审:尹海峰

三审:张小梅

编辑:陈  亮

黔ICP备07000624号  贵公网安备52260102556454

地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 | 邮编:556011 | 联系电话:0855-8511356
版权所有 凯里学院大数据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