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学校通知要求,为了培养我院新聘青年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加快推进新聘青年教师的职业成长,使之尽快成为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的新生力量,全面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结合我院实际,分院成立了教育教学能力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大数据工程学院》2023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认定工作方案。


4月21日至4月28日组织相关教研室对新进教师开展教学能力认定工作,并将评分表交至领导小组审核。经领导小组讨论后,认定冯飞、何维荣两位教师教学能力合格。
一审:陈 亮
二审:付存清
三审:付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