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贵州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23〕5号)《凯里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院通字〔2023〕24号)文件规定,经专家鉴定并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就凯里学院2025年国有资产拟报废处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年7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7日前,向凯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处)或纪委监察专员办反映。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处):0855-8253833或8553588
纪委监察专员办:0855-8509314
附:凯里学院2025年拟报废处置资产明细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处)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