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批准,凯里学院2023年专项审计服务项目实行自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前来投标,投标须知如下:
一、采购单位:凯里学院
(一)采购项目名称:凯里学院2023年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为凯里学院2023年专项审计服务项目,该项目含:
1.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概况: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监督机制,促进处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职责,学校拟对7名中层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鉴于审计处审计人员较少,为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根据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署《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协助审计处进行审计。
(2)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凯里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规定,组织实施审计。编发审计通知书,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收集审计资料,审计过程中积极与被审计对象沟通及协调,审计查出问题要予以落实并分析成因,出具审计工作底稿,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形成审计报告。审计质量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参加项目的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
(3)审计内容:配合审计处完成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资产、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以前审计发现问题及巡视发现经济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等。具体审计内容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进行细化。审计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原岗位任期结束之日。
2.部门(分院)经费专项预算执行绩效审计
(1)概况:为加强对我校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规范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贵州省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凯里学院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学校拟开展8部门(分院)经费专项预算执行绩效审计。
鉴于学校内部审计人员较少,为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节约审计时间,根据《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和《贵州省审计厅委托外部机构、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拟将该部分审计,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2)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办发〔2019〕29号)、《贵州省教育厅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黔教发〔2020〕75号)等文件规定,实施审计。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收集审计资料,撰写审计工作底稿,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积极与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对象沟通协调,对审计查出问题要予以落实、分析成因,并提出切实可操作的审计建议,审计质量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3)审计内容:国家和学校财经法规、文件、制度的贯彻与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部门预算编报及执行情况;经费收支情况;国有资产购置、管理情况;重点关注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绩效审计、关注学校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情况,推动学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等。审计期间:2020-2022年。
3.2018年以来学校固定资产出租收入专项审计
(1)概况:为积极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拟对2018年以来学校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开展专项审计。鉴于学校内部审计人员较少,为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节约审计时间,根据《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和《贵州省审计厅委托外部机构、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拟将该部分审计,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2)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文件规定,实施审计。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收集审计资料,撰写审计工作底稿,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积极与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对象沟通协调,对审计查出问题要予以落实、分析成因,并提出切实可操作的审计建议,审计质量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3)审计内容:国家和学校财经法规、文件、制度的贯彻与执行情况;出租收入交缴执行情况;财政票据使用、核销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等。审计期间:2020-2022年,必要时可延伸审计至其他年度。
(三)投标人报价时应承诺提供优质的服务,且必须完全满足学校相关的服务要求;
(四)本次采购预算价为10万元。
二、获取采购信息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29日
三、获取采购信息来源:凯里学院官网
四、开标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10:00
五、开标地点:凯里学院三号会议室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组织机构健全;
(四)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5人;
(五)近3年参加过1次及以上类似审计项目。
七、谈判时需提交以下资质进行审验,不提交或资质不合格不得参加谈判活动。(要求同时提交资质复印件给采购人存档,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文件按照以下整理相关资料并装订一式三份。
1.投标报价单。
2.拟派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级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具有高级职称;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项目组成员均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组人员配置情况,要求项目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专业配置齐全。
4.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中质量控制措施和手段合理且可靠。
5.投标人工作条件, 投标人具备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得少于5人,投标人从业人数不得少于15人,以上人员均须提供2023年度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6.业绩情况,提供2020年1月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或高校审计类业绩(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经费审计、预算执行绩效审计)证明,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资质情况,提供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明。
8.供应商投标文件装订整齐,一式两份。
本项目投标人不需到现场进行谈判,项目开标采取书面投标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且在密封口加盖公章,请投标人将以上书面材料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11点前快递邮寄至凯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潘琛收,超过规定时间视为无效投标,联系电话18785560227,地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
八、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
九、交货地点及供货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凯里学院)完成服务,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二)服务范围除包括采购文件注明的服务外,还应包括其他的辅助服务等,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
十、采购方式及中标原则:自行采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际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书面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报价以元为单位,投标报价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报价单内容分别报价后汇总总价,报价单位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十一、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服务完成后,项目无质量问题,且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付款。
十二、采购结果请在凯里学院官网主页的通知公告中查询。得知成交后,请及时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签订合同事宜。
联系人:潘老师(0855-8553588)
地址: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凯里学院新校区)
凯里学院2023年专项审计服务
采购项目报价单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份) |
单价(元/份) |
总价(元) |
备 注 |
1 |
配合完成7名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
按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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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独立完成8部门(分院)经费专项预算执行绩效审计 |
按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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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独立完成2018年以来学校固定资产出租收入专项审计 |
按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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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总报价 |
小写元大写元 |
报价单位(公章):报价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