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作部门、各二级学院: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崇廉尚俭、文明平安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1.各级党组织需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2.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规守纪,切实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严明纪律规矩,筑牢廉洁防线
严格落实“八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2.严禁公款吃喝、旅游或变相报销个人费用;
3.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管理对象车辆;
4.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5.严禁借祭扫名义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6.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攀比摆阔;
7.严禁值班值守期间擅离职守;
8.严禁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三、倡导文明新风,践行绿色理念
1.推广鲜花祭扫、网络追思等低碳环保方式;
2.倡导错峰出行,减少人员聚集和交通拥堵;
3.恪守防火规定,杜绝野外违规用火隐患。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纪委监察专员办畅通举报渠道(举报电话:0855-8509314,举报邮箱:klxyjcs@126.com),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并通报曝光。同时,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将倒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请各单位迅速传达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