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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延期)

2015年10月09日 10:43 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

各县住建局,凯里市住建规划局,凯里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164号)及省住建厅《关于我省建筑业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5]136号)要求,现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已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为做好各企业安管人员的考核、取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条件及办理流程

    持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提出延期考核申请。

    1、经本人签字的《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延期考核申请表》。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B类项目负责人考核证延期的,还需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加盖企业印章的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1份,并核验原件)。

    3、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课时要求:A类30学时;B类30学时;C类40学时.)

    4、下载网上公布成绩单。

    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申请人应于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对于超期的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证明)。

    6、建筑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延期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应为该企业在册职工。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安管人员考核申报材料的审核、发证由州安监站受理,办公地点为永华厂州规划局楼上,联系电话:0855-8253511。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在五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每个企业所提交材料用资料袋装好,封面写上企业名称。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按照审查回复单要求5日内重新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请各企业经办人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于我局做出同意考核申请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安监站领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申请表格及相关文件获取。请登录贵州省住建厅网站点击办事大厅,在企业行政许可事项栏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安管人员安全任职资格中点击相关文件,可下载《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定》(黔建建通〔2007〕271号)(申请表等格式文本在附件中)。

    (四)请各县(市)住建局及时将文件传达至辖区内注册建筑业企业,以便企业能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安管人员合格证书。

 

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0月9日

 

(编审:甄映红,编辑:李浙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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