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部门领导处理本院党务行政日常工作,及时全面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向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2.协助部门领导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对本院重要工作、重大决策、会议决议以及领导批办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抓好落实,保证令行禁止。
3.组织召开本院党总支会议、党政联席会、行政工作例会、各类学习会及专题会议等,做好会务安排、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做好会议决定的传达督办工作。
4.负责组织拟定部门发展规划、相关章程和制度;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督促依章依规开展各项工作,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与实施。
5.负责组织起草本院各类综合性文件,负责公文的拟稿、核稿和编印,负责各类请示、报告和汇报的送批送阅,负责上级部门和外单位来电来文的处理工作。
6.负责做好部门网站维护和监管工作,加强意识形态网络舆情防控,严格执行“三审三校”责任制度,规范网上信息发布流程。
7.协助领导做好日常人事管理工作,如人员调配、年度考核、考勤管理、假节日值班、临时岗位安排等工作,以及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登记、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
8.负责做好机要保密工作,对上级、学校及部门机密文件、资料等实行专柜保密管理,做好各类文件材料分类归档和移交,规范档案查询和借阅,加强各类印章专人管理。
9.负责做好对外联络和协调工作,协助部门领导处理校内外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发挥对外服务窗口作用。
10.完成本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学历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拟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完善各专业课程大纲和培养目标。
2.负责编制、申报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类招生专业及年度招生计划,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录取等工作。
3.负责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做好入学注册、学籍清查、转学清退等学籍异动管理,做好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理、发放及补办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负责教学活动的组织管理和运行,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做好授课教师的选派聘任和教学安排,以及网络教学平台管理使用,督查落实各个教学环节和教学质量监控。
5.负责学籍学历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及移交工作。
6.负责社会考试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会考试项目规范化管理,深化考试项目分类改革。
7.持续推进考点考场标准化建设,加强保密室监控系统的升级维护和管理,做好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工作,健全各类考试考务人员队伍建设,完善面试考官专家库。
8.建立健全考试运行机制和考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考及考务人员监考负面清单,完善社会考试事故问责违纪制度,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9.完成本分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社会培训科工作职责
1.制定社会培训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类社会培训项目,规范开展各级各类项目培训班,完成年度培训工作重点任务。
2.制定和修订完善社会培训管理办法,完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管理流程,提高办班质量。
3.实施培训项目化管理,规范项目协议办班,制定培训工作方案,精心选聘授课教师,加强培训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做好项目结算和资料汇编归档工作。
4.负责对外联络与交流,满足地方各类培训需求,扩大学校培训基地办班影响力,促进社会培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5.加强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等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基地的职能作用,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6.充分发挥贵州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报名复审、考评认定、证书办理和核发等工作。
7.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平台维护和管理,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库,加强命题专家和考评员队伍建设,积极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新工种项目。
8.修订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则体系,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材料归档和移交工作。
9.完成本分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