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与评建中心党支部党员管理制度
作者: 文章来源:评建中心党支部
时间:2021-10-29 点击数:
1.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要充分利用时间加强学习,不断用最新科学理论武装头脑。
3.党员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自觉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及时交纳党费。
4.党员外出超过两周的,须向党支部说明情况。党支部根据其外出时间长短及工作性质,提出具体要求。
5.外出三个月以上、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及时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可以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6.党支部对外出活动的党员进行管理,明确其去向,保存通讯地址和电话,及时了解他们各方面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做到不失控、不漏管。
7.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