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凯里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根据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设立。2023年至今面向四川、广西及贵州三省招生,共计招生40人。本专业现有教师9人(含民族民间工艺教研室4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3人,讲师1人,助教3人,高级职称占比55.56%;研究生学历8人,占比88.89%,获博士学位教师3人,占比33.33%。其中有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济南大学硕士生导师3人;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评审专家1人,民进中央特邀参政议政信息员1人,贵州省黔东南州非遗专家库专家3人,中国知网评审专家1人。现有国家级研培平台1个(“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参与学校”)、省级研培平台1个(“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基地”)、贵州高校社科基地1个(贵州苗绣文化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省级传统工艺非遗工坊1个(贵州省文化厅、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传统工艺贵州工作站凯里学院工坊”)、地厅级(州级)非遗研究基地1个、校级品牌实践基地1个(苗侗非遗协调保护与联合创新中心)、校外非遗田野教学基地5个;现有省级一流课程两门,校级教学团队2个。专业教师教研成果较为丰富,近年教师获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3项,获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1项,中国民进贵州省委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5项,获省民宗委、州非遗中心各类项目10余项,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出版相关教材6部,发表教研论文数十篇。本专业依托非遗国培计划与省培计划,教研资源丰富、基础扎实,具有广阔的发展潜力与前景,专业录取分数线超出录取控制线5-10分。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专业代码:130103T
所属学科:艺术学理论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于黔东南,面向贵州文化经济发展需要,响应新时期国家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中对文化保护与社会综合发展的需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坚定政治方向,具备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统性保护,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能力,毕业五年后,预期在非遗保护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出版机构、科研机构、中小职校、企业等从事相关工作,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一)价值目标: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守学术研究和道德规范,恪守学术伦理道德。
2.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目标,培养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
(二)知识目标:
1.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理论和方法,运用艺术学、民俗学、管理学等学科相关知识和技能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存在的问题。
2.培养具备研究与创新应用思维意识;具备一定的实践与调研能力,培养具有集非遗保护、管理、转化、创新为一体综合型人才。
3.培养具有终身学习、学科发展与关注前沿的职业理念,形成崇高的职业理想。
(三)能力目标:
1.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可以在任何场合与开展交流交往工作。
2.可独立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调查,并从中提炼相关信息并总结成文本资料。
3.具备良好的专业工作能力,可胜任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科研机构、出版机构、社团组织、中小学校、职校技校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设计与营销的大中小型企业单位相关工作。
4.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与创新能力,立足于贵州省黔东南州,用世界的眼光融本土非遗特色,紧跟守正创新的发展理念,探究创新学科之间交叉发展模式,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三、毕业要求
要求毕业生应具有一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传播等理论基础和动手实践能力,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管理、传播遇到的专业方面问题的能力,同时又可进一步深造、进入更高阶段的人才培养渠道。学生在毕业时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一)毕业要求
1.立德树人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热爱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推动中华民传统文化繁荣昌盛。
1.1【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战略方针,积极投身于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同时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决做到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做到维护社会主义民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1.2【家国情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担负好新的文化使命,坚持对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2.知识与拓展
具有广泛的人文科学基础知识,基本掌握一门外语,掌握基本的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知识。具有扎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非遗保护研究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跨学科知识储备,能通过非遗田野调查、传承人口述史记录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调查、详尽记录,收集资料完成相关研究工作。掌握相关的理论、规划设计及相关技术等专业知识,了解非遗保护领域的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
2.1【基础知识】具备较为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与文化、国内外前沿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
2.2【专业技能】掌握非遗田野调查及传承人口述史的研究方法;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2.3【学科拓展】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技能,熟悉专业思维与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和转化意识。
2.4【学科前景】了解非遗保护的应用前景和行业需求,熟悉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一定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协调管理能力。
3.学会学习与研究
掌握非遗保护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对于非遗保护研究对象进行认知和调研的能力。
3.1【知识运用】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与技术手段分析并解决相关问题的基本能力。
3.2【团队协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在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
3.3【长期发展】具有适应发展的能力以及终身学习能力,可进一步深造接续学习,并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3.4【创新发展】具有综合运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相关工作所需的管理、研究、传播、创新的能力。
4.专业素养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1【学术素养】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修养和进取精神,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4.2【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具有职业认同和职业素养,在工作与实践中遵守田野调查研究的伦理道德。
4.3【行业法规】熟悉国际与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4【社会责任】关心社会问题和国家发展,具有强烈的社会公益意识;能够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职业规范
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的学术论文写作基本规范与论文结构框架的设计方法;能在非遗田野调查、传承人口述记录、非遗规划及管理等实际的学术研究过程遵守学术道德与田野伦理。
5.1【学术规范】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论文写作学术范式,文献综述与注释资料、访谈资料引用方法。
5.2【学术道德】能够在研究工作实践中理解并遵守非遗田野调查研究的伦理道德。
(二)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对应关系矩阵
表1 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度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
价值目标 |
知识目标 |
能力目标 |
立德树人 1.1 |
Ö |
|
|
知识拓展 |
|
Ö |
Ö |
学会学习研究 3.1 |
|
Ö |
Ö |
专业素养 5.1 |
|
Ö |
Ö |
职业规范 8.1 |
Ö |
|
Ö |
注: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支撑度强度分别用“H(高)、M(中)、L(弱)”表示,H至少覆盖80%,M至少覆盖50%,L至少覆盖30%。
毕业要求1【知识要求】:通过思政类课程,对“培养目标1”中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进行支撑;通过就业创业知识和毕业实习活动,对“培养目标3”中胜任非遗保护相关工作能力与素质,实施综合育人进行支撑。
毕业要求2【能力要求】:通过贵州省情、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黔东南文化遗产)、非遗田野实践、其他专业实践及毕业实习,对“培养目标1”中奉献区域非遗保护事业的情怀和具有良好的职业认同感和职业素养进行支撑,对“培养目标3”中的具备国内外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科研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出版机构和社团组织、中小学校、职校技校、非物质文化遗产设计与营销的大中小型企业单位相关工作能力进行支撑。
毕业要求3【素质要求】: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科专业知识以及其他学科有关知识的学习,对“培养目标2”中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学科运用能力进行支撑,对“培养目标4”中的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进行支撑。
四、课程体系
(一)课程结构及学分、学时分配
表2 课程结构及学分学时分配表
课程 模块 |
类别性质 |
总学时 |
占总学时比例 |
总学分 |
占总 学分 比例 |
理论学时 |
实验学时 |
其他实践 |
小计 |
理论学分 |
实验学分 |
其他实践 |
小计 |
通识 教育 模块 |
通识教育必修课 |
520 |
32 |
216 |
768 |
31.68% |
42 |
1 |
0 |
42 |
25.45% |
通识教育选修课 |
96 |
0 |
0 |
96 |
3.96% |
6 |
0 |
0 |
6 |
3.64% |
小计 |
864 |
35.64% |
48 |
29.09% |
专业教育模块 |
学科基础课(必修) |
320 |
0 |
0 |
320 |
13.2% |
20 |
0 |
0 |
20 |
12.12% |
专业核心课(必修) |
576 |
0 |
0 |
576 |
23.76% |
36 |
0 |
0 |
36 |
21.82% |
专业技能课 |
0 |
0 |
256 |
256 |
10.56% |
0 |
0 |
8 |
8 |
4.85% |
专业方向课(选择性必修) |
128 |
0 |
160 |
288 |
11.88% |
18 |
0 |
0 |
18 |
10.90% |
专业任选课(选修) |
96 |
0 |
0 |
96 |
3.96% |
6 |
0 |
0 |
6 |
3.64% |
小计 |
1536 |
63.37% |
88 |
53.33% |
实践教育模块 |
通识类实践课程(必修) |
/ |
0 |
6 |
3.64% |
专业类综合实践课程(必修) |
8 |
0.33% |
16 |
9.7% |
第二课堂(含双创,选修) |
16 |
0.66% |
7 |
4.24% |
毕业最低要求 合计 |
2424 |
165 |
主要环节比例:毕业总学分165,必修课程学分146,占总学分的88.48%;选修课程学分19,占总学分的11.8%;实践环节学分37,占总学分的22.43%。
(二)理论教学内容与体系
表3 理论教学内容课程体系表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占总学分% |
专业基础课程 (19学分) |
专业导论 |
1 |
0.61% |
艺术学概论 |
2 |
1.21% |
中国工艺美术史 |
2 |
1.21% |
中国文化概论 |
3 |
1.83% |
中外艺术史 |
3 |
1.83% |
传统图案鉴赏与绘制 |
4 |
2.42% |
民族舞蹈艺术概论 |
2 |
1.21% |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 |
2 |
1.83% |
专业核心课程 (35学分) |
中国民间文学概论 |
2 |
1.83% |
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 |
2 |
1.21% |
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划与管理 |
3 |
1.83% |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与政策 |
2 |
1.21% |
非遗传承人口述史理论方法与实践 |
3 |
1.83% |
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调查理论与实践 |
3 |
1.83% |
文化生态保护区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1.21% |
非遗文创设计与展示传播 |
3 |
1.83% |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
4 |
2.42% |
学术论文写作 |
1 |
0.61% |
文化人类学 |
3 |
1.83% |
VR沉浸式设计与体验 |
4 |
2.43% |
非遗新经济 |
2 |
1.21% |
代表性传承人与代表性项目申报 |
1 |
0.61% |
专业必修课程(专业综合方向) (修18学分) |
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综合方向(因非遗现状涉及到多个方向,如按照十大类别,有十个方向,因此界定为专业综合方向) |
苗族蜡染技艺传承与创新 |
4 |
2.43% |
苗侗银饰锻制技艺传承与创新 |
4 |
2.43% |
民间陶艺技艺传承与创新 |
4 |
2.43% |
苗侗刺绣技艺传承与创新 |
4 |
2.43% |
苗侗传统建筑技艺传承与创新 |
4 |
2.43% |
黔东南民俗研究 |
4 |
2.43% |
黔东南民族民间传统节日 |
2 |
1.21% |
传统饮食文化(理论+苗侗传统饮食案例) |
2 |
2.43% |
苗侗服饰文化 |
4 |
2.43% |
黔东南民间文学研究 |
2 |
2.43% |
传统体育及游艺(理论+苗侗传统项目案例 |
2 |
1.21% |
非遗影像制作与非遗传播 |
4 |
2.43% |
非遗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
2 |
1.21% |
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专业任选课) (修6学分) |
中国民间美术 |
2 |
1.21% |
设计美学 |
2 |
1.21% |
非遗与旅游 |
2 |
1.21% |
民间装饰纹样设计 |
2 |
1.21% |
中外传统音乐鉴赏 |
2 |
1.21% |
民族民间音乐与舞蹈 |
2 |
1.21% |
民族学概论 |
2 |
1.21% |
设计心理学 |
2 |
1.21% |
中国传统村落与非遗保护 |
2 |
1.21% |
艺术社会学 |
2 |
1.21% |
艺术批评学 |
2 |
1.21% |
非遗临摹 |
2 |
1.21% |
非遗创作 |
2 |
1.21% |
摄影基础 |
2 |
1.21% |
(三)集中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
表4 集中实践教学内容课程体系表
课程名称 |
学分 |
实践训练(周) |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验 |
1 |
8 |
军事理论与训练 |
2 |
2 |
公益劳动 |
2 |
2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2 |
2 |
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 |
2 |
2 |
专业实践 |
6 |
6 |
第二课堂 |
8 |
2 |
学年论文 |
2 |
4 |
毕业实习 |
8 |
32 |
毕业论文(设计、作品) |
6 |
8 |
合计 |
39 |
68 |
(四)课程学分与专业认证标准对比
表5 课程学分与专业认证标准对比表
序号 |
专业认证标准课程类别 |
学分 |
占总学分比例 |
必修 |
选修 |
必修 |
选修 |
合计 |
1 |
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 |
3 |
|
1.82% |
|
1.82% |
2 |
专业相关课程 |
学科基础类课程 |
20 |
0 |
12.12% |
0 |
12.12% |
专业核心课程 |
36 |
0 |
21.82% |
0 |
21.82% |
专业技能课程 |
2 |
6 |
1.2% |
3.64% |
4.84% |
专业类 课程 |
18 |
6 |
10.91% |
3.64% |
14.55% |
小计 |
79 |
12 |
47.88% |
7.27% |
55.15% |
3 |
专业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 |
22 |
6 |
13.33% |
3.64% |
16.97% |
4 |
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 |
40 |
6 |
24.24% |
3.64% |
27.88% |
合计 |
141 |
24 |
85.45% |
14.55% |
100%% |
总计 |
165 |
100% |
100% |
(五)主干学科
1.艺术学(理论)
2.民俗学
3.设计学
(六)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一定是必修课程。一般可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