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分院:
为了进一步强化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管理,积极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促进校园安全稳定,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学习的能力,努力在校园内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现将学生晚自习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晚自习安排
1.晚自习形式:
以各分院为单位,可根据本专业特点自行组织学生晚自习形式,一定要安排晚自习学习内容。
2.晚自习时间:
2023年2月27日开始上晚自习,每周日至周四19:00—21:00。
3.晚自习地点:
晚自习教室由分院自行分配,且要有固定教室。
二、晚自习要求
1.各分院全体大一、大二学生必须上晚自习,大三、大四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撰写论文、教学实习、教学实践课等)
2.要求各分院认真执行晚自习工作安排,严格管理,保证晚自习质量。
3.不能正常参加晚自习的学生须向辅导员或班主任请假并开具正规假条,否则按旷课处理。不允许无故迟到或早退。
4. 各位同学必须注意自主学习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持自习场所安静、卫生,加强安全措施。
三、监督检查
1.学生工作处、校学生会及各分院学生会将不定期对晚自习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到学生工作处学生科。
2.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学生工作处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