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处是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规划与授予单位(授权点)培育建设、研究生教育管理、社会服务、学术委员会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开展学校发展战略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方案设计、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2.负责拟订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实施方案,指导基层单位制定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和督促各级规划的实施。
3.组织有关部门拟订学校专项规划,负责检查、督促、协调 和评估各类专项规划的落实。
4.论证并提出学校重大资源配置方案。
5.论证并提出学校综合改革、内部体制改革和学院、学科专业调整方案。
6.学校章程的起草、修订和监督执行工作。
7.学校学科建设目标和内容的总体设计,为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提供参考。
8.负责学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的遴选与培养工作。
9.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制定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贯彻落实工作。
10.组织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建设工作。
11.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教育教学、指导教师选聘和考核、实践基地的建设及管理、学术诚信教育和学位论文质量监管、授位及就业服务指导等工作。
12.对外合作交流及社会服务工作。
13.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14.抓好落实好本部门党建工作、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15.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