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微纳与智能制造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促进工程中心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中心创新能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组建工程中心旨在抓住微纳与智能制造的发展前沿,结合黔东南自治州地方特色,依托凯里学院和中科汉天下电子有限公司,全力打造国家级工程中心,为推动凯里学院集成电路与人工智能科教产业园和黔东南自治州电子信息工业产业园建设、打造中国西部硅谷筑牢坚实基础。
第三条 工程中心力争培养并聚集—批高素质工程化技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度、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带动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技术支撑。
第四条 机构设置
(一)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是工程中心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凯里学院是工程中心的依托建设单位;工程中心是挂靠在微电子与人工智能学院在校内相对独立的科研机构。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工程中心需设置管理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
(二)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校级相关负责同志牵头,科研、人事、教务、计财、国资等部门参加,负责落实条件保障、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研究解决工程中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保障工程中心基本运行经费每年不低于100万元。工程中心实行学校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工程中心主任负责工程中心的全面工作,并设立副主任和专职秘书各1名。工程中心主任由学校公开遴选和聘任,报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
(三)技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是工程中心的技术指导机构,其职责是根据技术与行业发展趋势和需求,指导审议工程中心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工作,评价工程设计与试验方案,提供技术经济咨询和市场信息,研究提出工程中心研究方向调整建议等。技术委员会由行业与技术领域的科技、工程、企业界优秀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11人,其中来自依托高等学校的成员不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中青年委员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技术委员会成员由学校聘任,技术委员会主任由校外的专家担任,报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
根据研究方向,工程中心下设4个研究部门:MEMS器件工程技术研究部、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研究部、纳米薄膜技术与应用研究部、人工智能工程技术研究部。
(四)研发队伍。研发队伍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为依托学校聘用的、聘期在2年(含)以上的全职人员,包括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规模不少于50人。
截止目前,已初步形成以赵守盈院长为管委会主任、杨清华博士为工程中心主任的管理团队,组建了一支具有多元化能力的管理和技术研究队伍,核心成员均来自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院所及企业的高层研发管理核心岗位,团队年龄结构层次分明,有业界多年丰富经验的专家教授,也有富有创新活力的青年人员,多方位地聚集了领域内富有研究经验和创新活力的研究人才。
第五条 管理机制
(一)为了适应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发挥工程中心资源效益,中心建立健全了开放运行的机制和管理制度,保障工程中心的正常管理和运行。
(二)工程中心开放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进一步做好工程中心开放工作需要认识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开放分为实验内容开放和学生完全自主开放两个层次。采取学生完全自主开放制度,适用于科技竞赛和其它相关赛事。经指导教师和工程中心负责人协商,按照学校和中心管理制度,给学生调配一定的仪器设备,由学生在课余时间进入工程中心,进行自主实验或研究。学生还可以通过老师的科研项目进入工程中心进行研究和开发。
(三)工程中心建立了一个开放式创新工程研究平台,实行完全开放运行。创新工程中心接纳本科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创新项目的设计与实现,工程中心是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重要实践场所。开放实验项目既可以是老师精心设计的,也鼓励学生自选(带)实验课题,完成工程中心要求的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四)设立工程中心开放基金(重点研究方向)项目,资金来源从每年基本运行经费中支出,占总运行经费比不低于60%,主要用于资助符合工程研究中心发展方向的应用研究。
第六条 附则
(一)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工程研究中心所有。
(二)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若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经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基本运行经费除去开放基金(重点研究方向)项目占比部分,剩余部分按照凯里学院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微纳与智能制造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023年6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