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纳与智能制造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内部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微纳与智能制造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促进工程中心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中心创新能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组建工程中心旨在抓住微纳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前沿,结合黔东南自治州地方特色,依托凯里学院和中科汉天下电子有限公司,全力打造国家级工程中心,为推动凯里学院集成电路与人工智能科教产业园和黔东南自治州电子信息工业产业园建设、打造中国西部硅谷筑牢坚实基础。

第三条 工程中心力争培养并聚集—批高素质工程化技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度、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带动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技术支撑。

第四条 组织架构

一)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是工程中心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凯里学院是工程中心的依托建设单位;工程中心是挂靠在微电子与人工智能学院在校内相对独立的非编机构。

(二)工程中心设置了管理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校级相关负责同志牵头,科技、人事、学科、财务、资产等部门参加,负责落实条件保障、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研究解决工程中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保障工程中心基本运行经费每年不低于100万元。技术委员会是工程中心的技术指导机构,其职责是根据技术与行业发展趋势和需求,指导审议工程中心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工作,评价工程设计与试验方案,提供技术经济咨询和市场信息,研究提出工程中心研究方向调整建议等。

(三)工程中心实行学校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工程中心主任负责工程中心的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并设立副主任和专职秘书各1名;工程中心主任下设管理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和研发团队。工程中心主任由学校公开遴选和聘任,报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

(四)管理委员会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3名,成员13名。

(五)技术委员会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4名,成员10名。

(六)研发团队由技术委员会主任领导,由62名成员组成。

(七)工程中心主任、管理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和科研团队负责人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科研人员和技术人员岗位,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 工程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研究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应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并不断加强习,提高业务水平,与时俱进。

)工程研究中心实行人员上班考勤制度,设专职考勤人员,本工程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勤制度。因故不能按时上班,必须事先向有关负责人和考勤员请假。

三)工程研究中心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个人理由拒绝为研究人员服务,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服务时,应向有关人员耐心说明,通过彼此沟通、相互协商、共同努力解决问题。

四)固定研究人员在从事课题研究的同时,应发扬团结协作和无私奉献精神,耐心细致、热情周到地积极配合流动研究人员的工作。

五)每年年末工程研究中心根据工作人员的业绩进行年终总结和考评,对工作业绩突出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六条 工程研究中心人员职责

(一)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职责

1、在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凯里学院的指导和领导下,主持工程研究中心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重点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发展规划、经费预算、工程研究中心利用、设备购置等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和检查。

2、领导、组织和科研工作,保证工程研究中心的正常开放和运行。

3、负责工程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工程研究中心请示和汇报工作。

4、组织本工程研究中心固定研究人员、流动研究人员申请、执行各级纵向和横向研究课题。

5、合理调配工作人员,组织考核和培训,提高工程研究中心固定研究人员的业务素质。

6、关心工程研究中心科研人员,特别是流动研究人员的科研、学习和生活,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7、负责仪器设备、财务、安全和卫生等管理工作。

8、主持技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负责工程研究中心室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固定研究人员职责

1、熟悉本科领域的研究动态和发展方向,按照研究任务的要求,积极、主动、认真地开展各项研究工作。

2、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仪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严格遵实验守操作规程。

3、真实、清楚、完整地记录研究过程中实验数据和现象,对所承担的研究工作的正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4、积极参与申报各级各类研究课题。

5、协助和配合外来研究人员的工作。

6、积极参与各项术活动、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三)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人员应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做好工作。遵守和贯彻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关于工程研究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努力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2、熟练掌握工程研究中心的各项实验的原理和实验技术,熟练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能维修所在工程研究中心仪器设备的一些小毛病。

3、掌握工程研究中心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仪器设备运行不良时应马上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维修。

4、积极参加实验改革,努力学习新的实验技术、新器件的使用,尽快掌握本工程研究中心新购进的设备的使用方法。

5、实验时提前开门,实验中积极辅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实验完毕后应整理好设备、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6、负责工程研究中心的安全、环境卫生及设备管理工作。

第七条 科研项目管理

)科研项目立项

研发团队根据科研任务的需求,提出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经科研团队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给中心主任审批。审批通过后,可开始科研项目的实施。

二) 科研项目执行

科研项目的执行由研究小组组长负责,研究小组成员应按照项目计划的要求,认真执行项目任务,提高项目的科研效率和创新能力。

3. 科研项目验收

科研项目完成后,研究小组组长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验收标准应根据项目计划和科研成果来制定,验收合格的项目可提供相应的成果奖励。

)知识产权管理

1. 知识产权保护

科研人员在工作中产生的各类知识产权,应及时向中心主任报告,并由中心主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保护。中心主任应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知识产权的安全。

2. 知识产权转化

对于具有商业价值的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应组织科研人员将其转化为实际应用,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研究成果管理

1. 研究成果归属

研究中心提供的资源、支持和条件,对于科研人员产生的研究成果具有不可分割的贡献,因此研究成果应归属于工程研究中心。

2. 研究成果评价

工程研究中心应建立科研成果评价机制,根据研究成果的质量和价值来评价科研人员的工作表现,对于取得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应进行表彰和奖励。

3. 研究成果应用

工程研究中心应积极推动研究成果的应用,通过技术转移、技术合作等方式,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为国家和社会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八条 绩效考核

一) 绩效考核内容

工程研究中心的绩效考核应包括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研究成果的质量和价值、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转化等方面的内容。

二) 绩效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应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评审、考核等方式,对科研人员和研究团队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价。

第九条 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对于在科研项目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科研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等。

二)处罚制度

对于违反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的科研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

第十条 附则

一)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工程研究中心所有。

二)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若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经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实施。










微纳与智能制造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023年6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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