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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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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50911001 | ||
| 标 题 | 关于24-25年度校评奖评优事宜 | ||
| 姓 名 | 林 | ||
| 手 机 | 158****4387 | ||
| 地 址 | 凯里学院 | ||
| 发件IP | 172.29.31.*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9月11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校长:
您好!
我是24级的学生。近日,我们多名同学从不同渠道获悉,学校将取消文体积极分子和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同时不发放对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奖金。因往年都有相应的奖励,今年是否真的取消了?此消息在同学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不小的困惑。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学生享有对学校涉及个人权益的决策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奖学金制度一直以来都是激励我们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机制,也是对优秀学子努力付出的肯定和鼓励。它的突然取消,让包括我在内的许多同学感到失落和不解,同时也对未来的学习规划产生了一些疑虑。
因此,我冒昧来信,恳请校长能否在百忙之中就此事予以说明。我们非常希望了解学校做出这一决定的具体原因和考量,例如是否是出于政策调整、资金分配或是其他方面的原因。
我们也深信,学校的每一项决策都经过了审慎的权衡,并期待着能够了解到相关的后续安排,例如是否有替代性的鼓励措施等。
感谢您拨冗阅读此信,期待您的回复。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2025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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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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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亲爱的同学: 你好! 感谢你对学校“24 - 25年度校评奖评优”工作的关心。关于你所反映的奖励政策调整事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并指示由学生工作处尽快核实回复,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认真核查,学校并未全面取消各类奖励性评优项目。目前,我校继续保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两项综合荣誉的评选,并常态化开展文体活动单项一、二、三等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我们始终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推动优良学风的构建,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与此同时,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构建了多元、完善的资助体系。现有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等,形成了覆盖广泛、层级清晰的激励保障机制。学校希望同学们能深刻理解各类奖励与资助的重要价值,将其转化为刻苦学习、追求卓越的内在动力。 学校始终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不断优化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制度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实施效果。 再次感谢您对学生工作的支持与关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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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时间 | 2025年09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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